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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河体育起点中文网声明疑似公开支持山寨?
当日下午,起点中文网发表声明,其中第一点声明被无罪质疑为:公开支持山寨。
声明里说道:“起点中文网是一个公开的网络文学平台,任何作家都有权力在这个平台上发布自己独立构思的合法作品。罗浮是道教名词,起点中文网的小说《罗浮》是与作者正常签约连载的众多作品中的一部,作者使用独立笔名,完全独立构思、创作,与无罪先生没有任何关系,山寨之说无从谈起。”
无罪在回应起点中文网的声明中质疑说:他在2009年12月1日开始在纵横中文网发表作品《罗浮》,2010年4月起点中文网就出了一篇同名作品,而此时正是自己的《罗浮》最受关注、很多网友慕名寻书的时候。在时间上如此赶巧,“起点中文网觉得正常吗?”
同时,无罪在回应中表示,“如果这篇作品同是网络小说,我无话可说,但是,最开始却是近似于一篇教“新手如何在起点混出头”的“帖子”,这正常吗?最开始只是一篇1万多字的讨论网络文学作者如何成名的文章,却被起点中文网置入推荐阅读区。被你们A级签约,并不惜成本在百度做推广,而且直接买第一名的位置,这正常吗?在网上有人开始质疑此事时,你们才匆匆忙忙将这篇教“新手如何在起点混出头”的帖子,改成一篇网络小说,这个举动正常吗?”
而对于起点声称的“(起点中文网的《罗浮》为)独立笔名,完全独立构思、创作”的解释,无罪质疑说:如果真是这样,岂不是起点中文网已经公开支持山寨行为?
无罪在声明中举出几年前著名的“假书门”事件,认为此次和当时的“假书门”如出一辙。
2004年,美国有一本畅销书叫《没有任何借口》,作者是美国人布瑞斯巴勃;但是,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引进这本书时,却发现市场上已经有一本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的《没有任何借口》,作者叫费拉尔凯普,而且销得很好。后经查明,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的《没有任何借口》,作者名字系编造,内容也为该社自行编撰,与原作无关。
最后,机械工业出版社的《没有任何借口》等19种图书,经新闻出版总署专项检查后被认定为“假书”。随后,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《关于对含有虚假宣传信息的图书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》。
对此,无罪认为,如今的起点文学网和当年的那家出版社没什么区别:“按此说法,当年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借用国外著名作品《没有任何借口》的名气,自行编译一本名字完全一样的《没有任何借口》,也完全可以延用你们的理由(事实上,当年的理由也和起点中文网今天的理由如出一辙:独立作者名,内容是自我创作,仅仅是书名相同,等等),为何经新闻出版总署专项检查后被认定为“假书”,并勒令下架封存?”
2010年7月13日,我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将起诉起点中文网。下午即看到起点中文网发出的声明。对于这份声明,我想逐条进行回应。
起点中文网的声明:“一.起点中文网是一个公开的网络文学平台,任何作家都有权力在这个平台上发布自己独立构思的合法作品。罗浮是道教名词,起点中文网的小说《罗浮》是与作者正常签约连载的众多作品中的一部,作者使用独立笔名,完全独立构思、创作,与无罪先生没有任何关系,山寨之说无从谈起。”
我的态度:起点你们既然说“起点中文网的小说《罗浮》是与作者正常签约连载的众多作品中的一部”,那我请问,这个“正常”二字你们怎么解释?我2009年12月1日开始在纵横中文网发表作品《罗浮》,2010年4月起点中文网就出了一篇同名作品,而此时正是我的《罗浮》最受关注、很多网友慕名寻书的时候。在时间上你们觉得正常吗?如果这篇作品同是网络小说,我无话可说,但是,最开始却是近似于一篇教“新手如何在起点混出头”的“帖子”,这正常吗?最开始只是一篇1万多字的讨论网络文学作者如何成名的文章,却被起点中文网置入推荐阅读区。被你们A级签约,并不惜成本在百度做推广,而且直接买第一名的位置,这正常吗?在网上有人开始质疑此事时,你们才匆匆忙忙将这篇教“新手如何在起点混出头”的帖子,改成一篇网络小说,这个举动正常吗?
起点觉得用“独立笔名,完全独立构思、创作”的理由,就可以冒用别人已经很有影响力的,弄出本同名小说,“山寨之说无从谈起”。如果真是这样,岂不是起点中文网已经公开支持山寨行为?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便套用别人的书名进行写作,只要轻松讲一句“独立笔名,完全独立构思、创作”就行?如此一来文学写作领域岂不山寨横行,天下大乱?
按此说法,当年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借用国外著名作品《没有任何借口》的名气,自行编译一本名字完全一样的《没有任何借口》,也完全可以延用你们的理由(事实上,当年的理由也和起点中文网今天的理由如出一辙:独立作者名,内容是自我创作,仅仅是书名相同,等等),为何经新闻出版总署专项检查后被认定为“假书”,并勒令下架封存?
起点中文网的声明:“二.起点中文网一直致力于推广起点签约作品,目的是保护作者权益,减少盗版侵害。起点中文网在搜索引擎方面推广旗下所有作品时,都只在作品链接中标明作品名,没有同时注明作者名的先例。”
我的态度:“起点致力推广起点签约的作品,目的是保护作者权益”。真的是这样吗?对于我这样的,不是起点中文网的签约作者,你们是不是就可以为所欲为?你们用非常低劣的手法山寨我的作品《罗浮》,是“减少盗版侵害”,还是用你们垄断的地位,直接制造“山寨”?你们说“在推广旗下所有作品时,都只在作品链接中标明作品名,没有同时注明作者名的先例。”那么,你们的山寨《罗浮》开始只是一篇1万多字的讨论网络文学作者如何成名的文章,却被起点中文网置入推荐阅读区,好评指数0.0,评价人数0,却成为你们的A级签约,这也有先例吗?这样一篇只有可怜点击书,又没有任何好评指数,甚至没人评论的“作品”,你们去买百度搜索位置第一名,这也有先例吗?
起点中文网的声明:“三.对于恶意攻击与没有底线的炒作,起点中文网不会予以任何回应。”
我的态度:如果只是恶意炒作,那么多记者都客观的报道这个事实,没有事实依据和关注点,有可能吗?CCTV、新浪、搜狐、北京晚报这样的媒体,是我“恶意攻击”就可以进行深度报道的吗?
请问起点,什么叫做没有底线的炒作?是不是作品名被冒用了,利益被侵害了,只能选择忍气吞声,才叫底线?
这段时间方舟子打假,也被指“炒作”,但我非常同意方先生在博客上写的一段话:“(名气)这个虽然不是自己去追求的,但是有这个来了话我也不会去躲它,因为如果一个人有名了以后可以去干很多事情,影响力会更大。比如说对学术造假的这样的事,由别人说出来可以,由我说出来引起的关注就不一样。为什么在一年前有网友在揭露质疑唐骏的这个学历的时候,当时没有引起关注。然后现在我说了就引起关注了,这跟这个名有点关系。所以这个名不是什么坏事情,关键是看你怎么去用它。好的方面去用的话,这个我觉得无可厚非的。”
如果我因此而更有名气,能用我的影响力,为更多的网络作者讨回公道,能为建设一个更好的网络作者写作环境出一分力,就算被你们骂为“恶意攻击与没有底线的炒作”,也没有什么。
起点中文网的声明:“四.作者转会其他平台很正常。起点中文网对作者转会表示理解,并祝愿曾经的同路者有更好的发展。”
我的态度:我不明白这样的话你们怎么说得出口,而且这样堂而皇之?我的《罗浮》被你们山寨出一个作者为“黄鹤九曲”版的《罗浮》,柳下挥的《天才医生》被你们山寨出一个“柳下绘”版的《天才医生》(后来迫于压力,改成了“轻狂神医”,作者没事被你们改名玩?),这也叫对我们转会表示理解?然后你们在搜索引擎上买最好位置的关键词,读者慕名我的总点击2100多万次,总字数133万多字,好评率98%,红票近8万票的《罗浮》,上网去搜索,结果很多被“忽悠”到你们那部总点击只有我作品1/20次,总字数只有我作品1/10,好评指数0.0,评价人数0的山寨版《罗浮》,让很多读者看了山寨版《罗浮》对我和我的作品很失望,这样肆无忌惮侵害我的利益,这也叫“祝愿曾经的同路者有更好的发展”?
起点中文网的声明:“五.起点中文网一向致力于保障作者的合法权益,努力给写手更好的回报。起点中文网将会与广大网络文学从业者共同努力,为作者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,让每一位作者都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价值。”
我的态度:你们“致力于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”?对于一个在网络文学领域高度垄断的企业,你们能遵纪守法,不侵害我们作者的利益,就已经很感谢了。要是把我换成陈村这样的知名作家,把《罗浮》换成《仙剑奇侠传》这样的作品。你们还敢山寨吗?
你们说“为作者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,让每一位作者都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价值。”,你们愿意谈谈网上一直在讨论的“起点霸王条款”吗?你们是怎么对作者的?你们可以对网上针对你们“霸王条款”的逐条分析,一一进行澄清和解释吗?到底哪一条是维护作者的价值,而不是最大限度实现起点中文网的价值?
关于此次新闻发布会,感谢众多媒体记者客观公正地报道。感谢网上支持我的网友,以及和我一样的作者朋友。对于起点中文网这个中国最大的网络文学网站,做出这样的官方声明,完全看不出任何道歉的意思,我深感遗憾。我对此仅想表明我的态度:我绝不放弃我的维权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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